對於借錢出去的人來說,讓他接受朋友不還錢,就是逼他放棄與朋友間的這場友誼,這是比損失錢更讓人心疼的事。畢竟,誰也不是人傻錢多,願意把血汗錢交到朋友手上,不過是因為把朋友看得比錢更重要。
一般來說,借錢要遵循這三個原則:
首先,交情不深的朋友不要借。人性很複雜,公司里的老好人有可能在家裡會打老婆,前一刻給過乞丐錢的人可能轉眼就在公交車上逃票,對朋友了解不夠深的時候,我們只能看到朋友願意讓我們看到的那一面。如果與朋友的交情沒有深到守望相助的程度,就不要談錢。我們對朋友人品的了解程度,是判斷借出去的錢會不會回來的唯一標準。
其次,愛占小便宜的朋友不要借。愛占小便宜的朋友永遠把自己的利益置於友情之上,不懂得知恩圖報。對於他們來說,朋友對自己的幫忙都是理所當然的,不幫反倒成了對他們的虧欠,所以一旦催他們還錢,他們會立刻反目成仇。這種朋友不可交心,更不可談錢。很多時候,別人傷害我們,是因為我們先給了別人傷害的機會。
最重要一點:救急不救窮。「急」與「窮」有著本質的區別,並不是賺得少就是窮,想要消費自己夠不著的東西才叫「窮」。借錢去買超出自己購買能力的東西,就是在找人為他的窮買單。同理,借錢去賭,也是窮病,這種病的誘因只有一種,那就是貪婪。把錢借給貪婪的人,無異於肉包子打狗。
借錢之前,得仔細掂量。不然,這錢借出去的時候是情份,要回來的時候就得靠緣分了。(壹讀)